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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大了!私自建桥扯出“案中案”,当事人:曾每年被收万元放行款

时间:2023-07-08 18:49:22 来源:互联网

7月5日,《农民日报》发表文章,私自建桥被判刑,一罚了之不应该。


【资料图】

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

2014年,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未经审批,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条长宽1.5米,长7.5米的浮桥,总共投入了超13万元。

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

而这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除了正在上学的小学,其他人全判了)

黄德义多次申诉后,才于2023年6月29日被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立案调查。

当事人黄德义介绍现状

黄德义,他以前是个老师,自从被判刑后,工作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

据黄德义介绍,这座桥自2014年建成,向有关部门,2015年交1万元,2016年交1万元,2017年因桥不挣钱就没交。有关部门表示,交钱就不拆,如不交钱,这座桥得拆除。

根据有关部门的意思,黄德义给了两个建议,但是官方都不同意。

第一个建议,把这桥免费给官方,官方不要。

第二个建议,桥不给官方,黄德义他们也不收钱,让老百姓能过河,也不同意。

2018年浮桥拆除后,村民出行遇到困难

到底要走多远呢?

普通老百姓过河,要走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现在得走3个多小时。

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回应:

“搭桥不是想在哪里搭就在哪里搭,需要有等级公路,必须得在等级公路之上才能有桥梁。”

“建桥不是说咱们洮南市说建就能建起来的,还需要和上级打申请。”

从官方的意思,建桥已有计划,但是位置在洮北区东胜乡和洮南市福顺镇的交界处,离原浮桥“不算太远”。

网友评论:

“自古修路建桥不都是积德吗”

还有家在那边的网友,我家这儿边儿的,以前走这桥可方便了,现在就得绕,就这事儿,要是有人起头,我都愿意给他写万民书有我一个名,因为我也走

这个事情不理解,人家花钱建桥方便村民,还节省时间,村民也是自愿拿钱,说人家滋事,不理解

写到最后

就不明白了,对人民有利的事,咋就变得违法了?

老百姓从十几分钟的路程,变成3个小时?

之前每年交1万,浮桥就不拆,没有了就得拆除?

全家除了上学的小孩,其他18人都被判刑?

现该事件已于6月29日被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格依法、办理申诉审查,尽快给普通老百姓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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