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中小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不断改革和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处理和监督体制,改革了收入分配体制,实行个人收入和银行收益挂钩,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了商业银行效益的提高。这些经营管理机制的探索,为商业银行完善经营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有效促进了地区金融风险的化解。目前,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地区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通过对本地城市信用社的整顿与重组,根除了大量的城市信用社金融风险点,并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消化了历史形成的风险包袱。在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过程中,将规模弱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城市信用社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一种可行的方式。截止2001年末,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共计合并城市信用合作社超过2218家,消化设在城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金融服务社100多家。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的一员,履行社会责任义不容辞。从经济关系角度看,要正确处理与股东或投资者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合法诚信,致力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经营,提供更多的平等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从社会关系角度看,需要处理好与员工、消费者及社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环境关系角度看,需要正确处理企业活动与环境的关系,追求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因此,银行必须在关注自己发展的同时也关注社会的发展,处理好银行与社会之间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空间和肥沃土壤。
其次,商业银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商业银行面向千家万户,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除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外,社会性也十分重要,这种独特的社会性决定其必须面对社会,承担应有的责任。商业银行是连接社会经济发展与老百姓私人资产不断累积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纽带。商业银行信用越高,老百姓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就越协调,建设和谐社会才有基础。
第三,商业银行是实现协调发展最重要的社会工具。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业务,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流通,因而具有调节国民经济的特殊作用。通过发挥服务功能和调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实现金融政策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一致,在和谐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银行经济目标和社会和谐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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