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间,ST实达(600734)(600734.SH)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消除保留意见所涉销售回款不实等问题,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景百孚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相关资料图)
来源:公司公告
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
警示函内容显示,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披露《重整计划》提及财务投资人林强承诺受让ST实达持有的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所有可转让股权。同日,ST实达与林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元价格将深圳兴飞70%股权转让给林强,ST实达未及时披露上述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
消除保留意见所涉销售回款不实
警示函内容显示,ST实达2020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原因是ST实达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共计尚未回款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销售收入的78.26%,年审会计师认为尚未收回的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9月18日,ST实达披露公告称,由福建岚台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讯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客户向代收款方北京铸凰丰泰科技有限公司(ST实达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铸凰”)支付了17687045.77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3亿人民币)。
至此,ST实达称,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销售货款全部收回,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进行专项审核后也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然而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北京铸凰在收到上述1.13亿元款项的次日便将资金转回付款方,形成虚假回款,ST实达实际并未收回货款。福建证监局认为,消除保留意见的依据不实,存在虚假信息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ST实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景百孚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福建证监局强调,ST实达及景百孚应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同时,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ST实达主营业务为移动智能终端的整机及电池、电源适配器等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和智能安防监控领域的解决方案集成及项目管理运营,公司主要产品为移动互联网终端及配件、物联网周界安防系统和保理。
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83亿元,同比下降72.9%;实现归母净利润-8789.38万元,同比增长62.77%。[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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