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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致长安汽车(000625)采购部的申诉函在网上流传。其中称该公司采购部向其数百家供应商发函,利用其掌控的对供应商的未付款,通知将对供应商的货款直接扣款10%,以应对其遇到部分车企降价引起的汽车市场部分车型滞销。6月7日,南都记者从长安汽车方面获悉,针对上述申诉函,长安汽车发布声明进行回应,称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长安汽车已就申诉函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日,一封题为《保护中小汽车零配件实体企业刻不容缓——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下称“申诉函”)在网上流传。申诉函中称,“2023年3月28日长安汽车公司采购部不顾合同约束向其数百家供应商贸然发出‘基于生存、战略、竞争、客户-共同应对-致供应商伙伴的函’,其中心含义是利用其掌控的对供应商的未付款,通知和宣布将强行对供应商的货款直接扣款10%,以应对其遇到部分车企降价引起的汽车市场部分车型滞销。”
该申诉函中还称,这份“函件”直扣产值的10%,于法、于情、于理都无法解释。而全国其他主机制造厂在长安汽车采购部的诱导下也打算效仿。
6月7日,长安汽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称其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
同时,长安汽车官方声明中也表示,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长安汽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诋毁商誉行为,将视后续调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其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汽车(含轿车),制造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
今年年初,长安汽车在召开2023全球伙伴大会时,多次提及要积极推进“技术联合开发、成本共同分担、产权成果共享、后期收益分享”的合作模式。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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