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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套路多 消费者应如何防范销售误导行为?

时间:2022-09-09 08:44:53 来源:金融投资报

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以默认勾选捆绑搭售、夸大保险责任范围……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销售误导是引发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简称: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近期有消费者反映,某些保险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与实际不符或让人误解的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存在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三类销售误导

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

具体来看,保险销售误导主要有三类表现。

一是隐瞒、混淆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将具有相近保险责任的产品进行混淆,或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容易引发理赔争议或退保纠纷。

二是暗藏搭售误导消费者。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以折扣优惠、公司规定、核保政策为由,变相误导消费者盲目投保高保额产品。也有部分网页、APP操作页面,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搭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等,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三是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在保险产品营销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介绍保险责任时断章取义、避重就轻,夸大保险责任范围,弱化保险责任免除等关键信息。比如向投保人口头承诺“什么都能赔”,故意曲解保障范围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理赔埋下隐患;或在销售分红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只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

不要盲目跟风

针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力度。今年7月,银保监会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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